(华茅荟私享盛宴在海口隆重举行)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刘员,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酿酒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白酒评委李红博士,海南省酒类流通行业协会监事长胡锦文,海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EDP中心常务副主任邢瑞英,天津华夏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武,华昱酒业集团总经理陈相良,华茅酒运营总经理李厚谷和华茅酒经销商、核心消费者1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站在白酒发展宏观层面,刘员在致辞中表示白酒正面临着“新秩序重塑期、新格局形成期、新消费升级期”三期叠加的行业发展新形势,市场消费需求将会更加向优势产区、头部企业和优秀品牌集中、倾斜。华茅酒作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拥有品牌优势和品质优势,将会持续分享行业发展的结构性红利。
刘员认为,华茅酒回归4年来,打造孝善华茅、非遗华茅、慈善华茅的品牌文化建设,是不断扩大品类需求和创造行业价值的有益探索,对酒业供给侧、需求侧的改革和提升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天津华夏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武致辞)张武表示,2023年,伴随着中国经济与酒水消费不断恢复向好,华茅将牢牢把握时代机遇,严格遵照茅台集团及茅台酱香酒公司的各项规划和指示要求,聚焦品牌打造,完善营销体系,持续深耕市场。“我们将不断加强专卖店品牌建设,持续壮大优化经销商团队,提升对经销商的支持力度,每个经销商至少支持1场品鉴酒会,由公司承担费用,并大力开展茅台游、巴马游,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亲身体验华茅的文化之美、匠艺之美和品质之美。”
对于华茅酒经销商而言,江文利认为华茅酒具有品牌优势、品质优势和性价比优势。选择华茅酒,不仅可以丰富产品线,让客户有更多元的选择,未来还有机会可以在更多的领域拓展深入合作。
华茅荟私享盛宴作为华茅酒重要的品牌IP,一直以来坚持文化赋能,品牌引领。此次,邢瑞英声情并茂地将《探源•华茅》文字中所蕴含的情感传递给现场观众,为观众打造了一场视觉与听觉上的双重盛宴,带动了现场气氛。
(华茅荟私享盛宴现场)现场,李红以《茅台酱香酒的酿造与品评》为话题,为嘉宾和华茅酒核心消费者带来一场专业知识。
李红认为,从结果来看,好酱酒具有“微黄透明,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的26字评语。在品评酱酒上,李红提出了“用四诊,建三观,成六脉神鉴”的观点。“四诊”即指用望、闻、嗅和尝四个基本动作对酒进行品测。“三观”指通过眼、鼻、舌三种感觉器官对酒体进行望、闻、嗅、尝,得到对酒“色、香、味”三方面的感觉和印象。“六脉神鉴”指品酒的结论,这能反映品酒能力的高低,因此,也叫作品评能力“六层金字塔”,一脉鉴风格、二脉鉴酒度、三脉鉴级别、四脉鉴详评、五脉鉴复现、六脉鉴设鉴。
自成立以来,华茅荟便以高质量、高品位、高价值的活动和增值权益,吸引了大批商界领袖、时代精英、高净值人群入会,目前会员已达5万余人。本次华茅荟私享盛宴,邀请海南省各地市华茅荟会长共同参与海南华茅荟成立。华茅酒还现场任命了2023年度海南华茅荟会长,以共同见证海南华茅荟又一荣耀时刻。与此同时,华茅酒还聘任了多位全国华茅荟顾问。
品牌回归4年,华茅酒以“稳”应变、以“进”固稳,持续推进孝善华茅、非遗华茅、慈善华茅“三位一体”的品牌文化建设,扎实构建与经销商“创业、致富、事业、生命”四个共同体,推出一系列“扶商”政策全面赋能经销商,加大经销商扶持力度,助力经销商可持续发展,走好“美时代美生活”高质量发展的赶考之路。
你的隐私,大数据怎知道?我们又该如何自我保护?****** 在网络上,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或主动或被动地泄露某些碎片信息。这些信息被大数据挖掘,就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引发信息安全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5G时代,大众对自己的隐私保护感到越来越迷茫,甚至有点不知所措。那么,你的隐私,大数据是怎么知道的呢?大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 1.“已知、未知”大数据都知道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安徒生童话中那个“穿新衣”的皇帝。在大数据面前,你说过什么话,它知道;你做过什么事,它知道;你有什么爱好,它知道;你生过什么病,它知道;你家住哪里,它知道;你的亲朋好友都有谁,它也知道……总之,你自己知道的,它几乎都知道,或者说它都能够知道,至少可以说,它迟早会知道! 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大数据也可能知道。例如,它能够发现你的许多潜意识习惯: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哪里呀,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呀,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呀,你的性格特点都有什么呀,哪位朋友与你的观点不相同呀…… 再进一步说,今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大数据还是有可能知道。例如,根据你“饮食多、运动少”等信息,它就能够推测出,你可能会“三高”。当你与许多人都在独立地购买感冒药时,大数据就知道:流感即将暴发了!其实,大数据已经成功地预测了包括世界杯比赛结果、股票的波动、物价趋势、用户行为、交通情况等。 当然,这里的“你”并非仅仅指“你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家庭,你的单位,你的民族,甚至你的国家等。至于这些你知道的、不知道的或今后才知道的隐私信息,将会把你塑造成什么,是英雄还是狗熊?这却难以预知。 2.数据挖掘就像“垃圾处理” 什么是大数据?形象地说,所谓大数据,就是由许多千奇百怪的数据,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例如,你在网上说的话、发的微信、收发的电子邮件等,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采集的众多信息,例如被马路摄像头获取的视频、手机定位系统留下的路线图、驾车的导航信号等被动信息,也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还有,各种传感器设备自动采集的有关温度、湿度、速度等万物信息,仍然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总之,每个人、每种通信和控制类设备,无论它是软件还是硬件,其实都是大数据之源。 大数据利用了一种名叫“大数据挖掘”的技术,采用诸如神经网络、遗传算法、决策树、粗糙集、覆盖正例排斥反例、统计分析、模糊集等方法挖掘信息。大数据挖掘的过程,可以分为数据收集、数据集成、数据规约、数据清理、数据变换、挖掘分析、模式评估、知识表示等八大步骤。 不过,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大数据产业,几乎等同于垃圾处理和废品回收。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废品收购和垃圾收集,可算作“数据收集”;将废品和垃圾送往集中处理场所,可算作“数据集成”;将废品和垃圾初步分类,可算作“数据规约”;将废品和垃圾适当清洁和整理,可算作“数据清理”;将破沙发拆成木、铁、布等原料,可算作“数据变换”;认真分析如何将这些原料卖个好价钱,可算作“数据分析”;不断总结经验,选择并固定上下游卖家和买家,可算作“模式评估”;最后,把这些技巧整理成口诀,可算作“知识表示”。 再看原料结构。大数据具有异构特性,就像垃圾一样千奇百怪。如果非要在垃圾和大数据之间找出本质差别的话,那就在于垃圾是有实体的,再利用的次数有限;而大数据是虚拟的,可以反复处理,反复利用。例如,大数据专家能将数据(废品)中挖掘出的旅客出行规律交给航空公司,将某群体的消费习惯卖给百货商店等。总之,大数据专家完全可以“一菜多吃”,反复利用,而且时间越久,价值越大。换句话说,大数据是很值钱的“垃圾”。 3.大数据挖掘永远没有尽头 大数据挖掘,虽然能从正面创造价值,但是也有其负面影响,即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呢?这其实很简单,我们先来分解一下“人肉搜索”是如何侵犯隐私的吧! 一大群网友,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当事人或物的所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按照自己的目的提炼成新信息,反馈到网上与别人分享。这就完成了第一次“人肉迭代”。 接着,大家又在第一次人肉迭代的基础上,互相取经,再接再厉,交叉重复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等工作,于是,便诞生了第二次“人肉迭代”。如此循环往复,经过多次不懈迭代后,当事人或物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了。如果构成“满意画像”的素材确实已经证实,至少主体是事实,“人肉搜索”就成功了。 几乎可以断定,只要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足够多,时间足够长,大家的毅力足够强,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处遁形。 其实,所谓的大数据挖掘,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而已。只不过,这种搜索的目的,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目的,例如,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总之,只要目的明确,那么,大数据挖掘就会有用武之地。 如果将“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相比,网友被电脑所替代;网友们收集的信息,被数据库中的海量异构数据所替代;网友寻找各种人物关联的技巧,被相应的智能算法替代;网友们相互借鉴、彼此启发的做法,被各种同步运算所替代。 各次迭代过程仍然照例进行,只不过机器的迭代次数更多,速度更快,每次迭代其实就是机器的一次“学习”过程。网友们的最终“满意画像”,被暂时的挖掘结果所替代。之所以说是暂时,那是因为对大数据挖掘来说,永远没有尽头,结果会越来越精准,智慧程度会越来越高,用户只需根据自己的标准,随时选择满意的结果就行了。 当然,除了相似性外,“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肯定也有许多重大的区别。例如,机器不会累,它们收集的数据会更多、更快,数据的渠道来源会更广泛。总之,网友的“人肉搜索”,最终将输给机器的“大数据挖掘”。 4.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危”“机”并存 必须承认,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大数据挖掘面前,当前人类有点不知所措。这确实是一种意外。自互联网诞生以后,在过去几十年,人们都不遗余力地将碎片信息永远留在网上。其中的每个碎片虽然都完全无害,可谁也不曾意识到,至少没有刻意去关注,当众多无害碎片融合起来,竟然后患无穷! 不过,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担心。在人类历史上,类似的被动局面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之间总是像“走马灯”一样轮换的——人类通过对隐私的“挖掘”,获得空前好处,产生了更多需要保护的“隐私”,于是,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认真研究如何保护这些隐私。当隐私积累得越来越多时,“挖掘”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于是,新一轮的“挖掘”又开始了。历史地来看,人类在自身隐私保护方面,整体处于优势地位,在网络大数据挖掘之前,“隐私泄露”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但是,现在人类需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对过去遗留在网上的海量碎片信息,如何进行隐私保护呢?单靠技术,显然不行,甚至还会越“保护”,就越“泄露隐私”。 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例如从法律上,禁止以“人肉搜索”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从管理角度,发现恶意的大数据搜索行为,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重塑“隐私”概念,毕竟“隐私”本身就是一个与时间、地点、民族、文化等有关的约定俗成的概念。 对于个人的网络行为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如何保护隐私呢?或者说,至少不要把过多包含个人隐私的碎片信息遗留在网上呢?答案只有两个字:匿名!只要做好匿名工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好隐私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隐私就是把“私”藏起来,个人身份可公开,而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则是把“私”公开(实际上是没法不公开),而把个人身份隐藏起来,即匿名。 (作者:杨义先、钮心忻,均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