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7球!梅西五大联赛俱乐部进球超C罗******
北京时间2日凌晨,法甲联赛第21轮,巴黎圣日耳曼3比1击败蒙彼利埃,梅西打入球队在本场比赛的第二个进球,至此他代表五大联赛俱乐部的进球已经达到697个,超越了已经远走西亚的C罗的696球。在这样一场胜负几乎没有悬念的比赛中,梅西达成了又一个里程碑式的纪录。赛后他在个人社交媒体上晒出了进球后的照片,以此来庆祝这样一场胜利。
本场比赛,梅西打满全场,完成9次射门,其中3次射正、打入一球,赛后获评8.5分。这个进球是梅西代表五大联赛俱乐部在各项赛事中打入的第697球,其中巴萨生涯672球、巴黎生涯25球,他完成这697个进球用了835场,平均98分钟就有一球入账。这一数字从此超越了C罗,C罗曾代表五大联赛俱乐部在各项赛事中(总计918场)打入696球,其中代表皇马450球、曼联145球、尤文101球。如今,C罗已经成为沙特联赛豪门的一员,而仍在五大联赛效力的梅西则在“梅罗”这场长达十几年的竞争中完成了又一项数据的超越。
世界杯之后的梅西在逐渐恢复,上轮联赛对阵兰斯的比赛中状态不佳,赛后评分较低,对此大巴黎主帅加尔蒂埃表示:“之前和兰斯的比赛对梅西来说有更多的困难,今天我满意全队还有梅西的表现。当我们的中场已经适应了,如此一来梅西就有最佳的条件,他也展现出了自己最好的水平。球员并不是机器,梅西踢了一届很棒的世界杯,他肯定会出现疲劳。”
本场比赛打入一球后,梅西在本赛季代表大巴黎出战的23场比赛中已经直接参与了28粒进球,其中他自己打进14球,还有14次是助攻队友破门得分。在完成了代表五大联赛俱乐部进球数对C罗的超越后,梅西在今年还有望完成一些纪录的刷新,他距离代表五大联赛俱乐部700球的里程碑只差3球,代表国家队的100球纪录只差2球,这两项数据一旦全部完成,梅西职业生涯的800球里程碑就将达成。
此外,梅西职业生涯各项赛事的冠军总数已经达到42个,再夺一冠就将追平阿尔维斯的纪录,如果大巴黎能够在联赛中始终保持领头羊的领先优势,那么梅西的这一目标将在不久之后达成。
文/本报记者 王帆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